依據精神醫學診斷準則以及我國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」的內容,有一群孩子是智力正常或是在正常程度以上,但是個人內在能力有顯著差異,實際表現出來的學習成就明顯與智力的預期水準非常不對等。這群孩子的低學習成就並不是因為感官反應限制 (例如:視障、聽障、肢體障礙等)、情緒困擾所造成的,也不是因為文化刺激不足、教學不當或是學習不認真等因素的緣故,而是因為細微神經心理功能異常而導致在聽、說、讀、寫、算等學習領域出現顯著困難,他們是有「特殊學習障礙」的人。
學習障礙 (Learning Disorder, 簡稱 LD) 不像外表的缺陷或肢體障礙那麼明顯,是一種隱性障礙,但是會對孩子的學習造成嚴重干擾,很容易被家長及老師忽略或誤解。有學習障礙的孩子往往呈現出高能力、低成就,或是學業成績起伏落差非常大的狀況,有時候還會伴隨著注意力問題,或是衍生出情緒、行為困擾。
要確認孩子是否有學習障礙,得接受完整而仔細的專業心理衡鑑,衡鑑內容至少要涵蓋日常學習狀況的檢視、臨床觀察、標準化智力測驗以及相關學習成就測驗,必要時還可以加上注意力、視覺-動作統整發展等評估。如果孩子確實有學習障礙問題,家長首先要瞭解的是孩子並非不認真或是故意不配合,而是有著與一般孩子不同的學習困難。在實際協助上,學習要求的彈性調整、學習輔助策略的發展以及特殊教育資源的運用是重要的原則。不過,學習障礙的異質性相當高,每個人的學習問題不盡相同,必須針對孩子的能力特質給予輔助。